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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及细则

「卫讯签账优惠」之一般条款及细则:

  1. 「卫讯签账优惠」包括「单一签账高达HK$250现金回赠」(「奖赏1」)、「商户分期HK$100现金回赠」(「奖赏2」)、「指定产品低至5折」(「奖赏3」)及「免息消费分期计划」(「奖赏4」)(下称「本推广」)。

  2. 本推广之推广期由2025年3月1日至4月30日(包括首尾两日,以交易日期计算,下称「推广期」)。

  3. 除特别注明外,本推广只适用于在香港发行并印有中银标志的中银信用卡、中银双币卡及中银联营卡签账之交易,但不适用于由内地及澳门发行的中银信用卡、私人客户卡、采购卡及美金卡(下称「合资格信用卡」)。

  4. 本推广只适用于卫讯电讯有限公司(下称「商户」)之全线香港分店、联营店(下称「门市」)及卫讯网上商店(www.wilsoncomm.com.hk)(下称「卫讯网店」)。奖赏2及奖赏4不适用于卫讯网店。

  5. 除特别注明外,本推广不可与其他银行的推广优惠同时使用,客户所获赠之现金回赠不能兑换现金、转换其他礼品、退回或转让及不可作售卖用途。获赠的现金回赠只可于有关现金回赠志入后作信用卡零售签账用途,并不可用作现金透支、支付任何财务费用或缴交现金回赠志入前所累积而未缴付之信用卡结欠。

  6. 参加本推广前,客户必须细阅及遵守本条款及细则,而客户的参与将代表已接受及同意各项条款及细则。

  7. 所有优惠将根据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中银香港」)及/或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下称「卡公司」)之交易日期及金额核对储存于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的交易纪录为准。若客户持有的资料与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纪录不符,一概以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之纪录为准。

  8. 任何虚假交易、未经许可的交易、未志账、已取消或已退款的交易款项均不会视为有效交易,亦不合资格参加本推广。本推广只适用于已志账并保留有关签账存根/纪录的净额交易。任何人士在本推广中,如有任何舞弊及/或欺诈成分,将由商户、中银香港及卡公司全权酌情决定。商户、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保留权利直接从客户有关信用卡直接扣除任何在不适当情况下获得的优惠的价值,而不作事先通知,及/或采取法律行动以追讨有关金额。

  9. 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并非商户及/或其提供货品或其服务的供应商。客户如对商户及/或其提供的货品或其服务有任何查询、意见、索偿丶投诉及/或纠纷,请直接与有关商户或有关供应商联络。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对商户及/或其供应商提供的货品或服务质素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不会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于使用其货品或服务时所构成的后果负责。商户及/或其提供货品或其服务的供应商将负上所有货品及服务的法律责任。

  10. 所有资料及图片只供参考。

  11. 请透过官方软件应用商店或中银香港网页下载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式,并注意搜寻的识别字样。

  12. 流动支付/电子支付工具为第三方的手机流动应用程式。其应用程式的使用条款须受供应商的相关条款所约束。卡公司及商户并非流动支付工具应用程式的供应商。客户如对流动支付工具应用程式有任何查询或投诉,请直接与有关供应商联络。卡公司及商户并不会对供应商所提供的应用程式或其服务作出任何保证,或对于使用其应用程式或服务时所构成的后果负责。

  13. 卡公司及商户并无审阅或核实流动支付应用程式内的资讯或其刊载或提供的资料、产品或服务或私隐惯例,且一概不就使用上述各项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不论疏忽或其他方式)。卡公司及商户并非认同或推荐该应用程式所刊载或提供的任何资讯、资料、产品或服务,卡公司及商户亦一概不就该应用程式所刊载或提供的资讯、资料、产品或服务的任何的不确或失当负责。请参阅有关第三方应用程式载有的条款及细则、相关免责声明及私隐政策。

  14. Apple Pay、iPhone 及 Touch ID 是 Apple Inc. 在美国和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有关支 援 Apple Pay 的装置,请浏览 apple.com/hk/apple-pay。Google Pay 不适用于中银双币信用 卡或中银卡。Google Pay 标记为 Google Inc.的商标。Google Pay 适用于任何支援 NFC 功 能,并执行 Android Lollipop 5.0 或以上系统的 Android 装置。Samsung Pay 不适用于中银双 币信用卡或中银卡。Samsung Pay 是 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的注册商标。Samsung Pay 只支援 NFC 付款。有关支援 Samsung Pay 的装置,请浏览 samsung.com/hk/samsungpay/#samsung-pay。Huawei Pay 不适用于中银商务卡。Huawei Pay 为华为公司的商标,已于中国及其他国家/地区提交商标注册。有关支援 Huawei Pay 的 装置,请浏览 Huawei Pay 香港网站。有关云闪付 App 使用详情,请浏览 www.unionpayintl.com/hk 网站内「服务与产品」之流动支付内容。

  15. 客户需自行支付下载及/或使用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式/网页所产生的相关数据费用。

  16. 浏览人士使用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式即表示同意中银香港于流动应用程式不时所载之免责声明及政策。

  17. 本推广条款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以此作为法律诠释。

  18. 除有关客户、商户、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19. 如有任何争议,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及/或商户保留更改、暂停或取消本推广或修订其条款及细则之酌情权,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及/或商户保留所有事宜及争议的最终决定权。

  20. 如此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版有所差异,一概以中文版为准。

  21. 「奖赏1」及「奖赏2」条款及细则:

  22. 「奖赏1合资格签账」指客户于推广期内凭合资格信用卡于商户门市或网店作附有签账存根/纪录之单一零售签账(下称「奖赏1合资格签账」)。「奖赏2合资格签账」指客户于推广期内凭合资格信用卡于商户门市作附有签账存根/纪录之全新商户分期签账(下称「奖赏2合资格签账」)。所有合资格签账须以扣除所有折扣及现金券/礼物卡/礼券后,最后应付之签账港币金额净额作计算。

  23. 「奖赏1」指客户于推广期内成功登记并凭合资格信用卡于商户之门市或网店作奖赏1合资格签账净值满指定金额可享以下优惠:

    奖赏1合资格签账净值满以下指定金额(HK$) 现金回赠(HK$)
    $3,500 - $8,499.99 $100
    $8,500或以上 $250
    「奖赏2」指客户于推广期内凭合资格信用卡作奖赏2合资格签账满HK$3,500或以上,可享HK$100现金回赠。

  24. 奖赏1及奖赏2合共设有每月及整个优惠期最高现金回赠上限。每位合资格客户(以身份证明文件号码计算)(下称「合资格客户」)每月只可获得「单一签账」优惠之HK$100现金回赠HK$250现金回赠1次(以较高者为准),以及「商户分期」优惠内之HK$100现金回赠1次,即每位客户每月最多可获合共HK$350现金回赠,整个优惠期内最高可享HK$700现金回赠

  25. 奖赏1及奖赏2之合资格签账不包括以电子钱包(包括但不限于AlipayHK、WeChat Pay HK、BoC Pay+、云闪付 App、支付宝、微信支付、及其他由卡公司不时指定的支付/电子钱包交易)签账之交易及其他没有签账存根的交易。

  26. 客户须登记奖赏1及奖赏2方可获得相关优惠。奖赏1及奖赏2之登记期由2025年3月1日上午10时至2025年4月30日晚上11时59分(下称「登记期」)。以合资格信用卡签账之客户须于登记期内透过BoC Pay+流动应用程式、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式、「中银香港信用卡」微信账户(WeChat ID: BOCHK_CC)或中银香港网页(www.bochk.com/s/a/wilson2503)输入正确资料及成功登记一次(下称「登记」),完成后将获发一个登记编号,方可参与奖赏1及奖赏2优惠。优惠设有登记名额限制,并只适用于登记期内首15,000名成功登记之客户。登记名额将以卡公司之电脑纪录为准,额满即止。

  27. 登记一经完成,所有登记资料将被列入纪录内,不可取消、更改或转换。客户透过登记系统获得的登记纪录并不代表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已确认客户符合获享现金回赠的资格。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将根据交易日期及金额核对储存于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的交易纪录,以决定客户获得现金回赠的资格。若客户持有的资料与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的纪录不符,一概以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之纪录为准。

  28. 所有合资格签账均须于推广期内完成(以交易日期计算),并于2025年5月7日或之前志账。

  29. 奖赏2不适用于商户网店作签账。

  30. 奖赏2与奖赏4可同时使用,惟奖赏1与奖赏4于任何情况下均不可同时使用。

  31. 客户于推广期内于商户所作之所有交易,将不视为中银信用卡「特选客户签账推广」之合资格交易 (惟不适用于中银银联双币卡: 特选客户签账推广 (2025年2至4月));中银信用卡「特选客户签账推广」只适用于收到该推广电邮及/或短讯之特选客户,请参阅该推广电邮内容以了解有关详情、条款及细则。

  32. 客户若持有多于一个合资格信用卡账户,只须于登记期内以其中一张信用卡登记一次,附属卡的登记及签账交易将被视为同一主卡账户的登记及交易。客户若以其名下不同的合资格信用卡进行多于一次的登记,有关现金回赠亦将会志入首张成功登记的合资格信用卡账户内。客户若未能于登记期内成功登记或未能输入正确的登记资料,或以其名下非合资格信用卡进行登记或签账交易,将不获发放现金回赠。

  33. 客户以合资格信用卡签账,现金回赠将于2025年7月31日或之前志入首张成功登记的合资格信用卡账户内;附属卡的现金回赠将合并计算于主卡账户内。现金回赠将志入首张成功登记的合资格信用卡主卡账户内。并显示于2025年7月或8月份之月结单上。

  34. 合资格客户须自行检查月结单查看回赠,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将不会另行通知。客户必须保留有关交易之所有有关文件之正本,如有任何争议,中银香港及/或卡公司保留权利要求客户提供有关签账存根正本及/或其他有关文件正本或证据,以作核实,已递交的有关文件或证据将不获发还。

  35. 客户于推广期内及志入现金回赠时,合资格信用卡账户必须正常、有效及信用状况良好,方合资格参与本推广及获得有关现金回赠。客户于推广期内或获取现金回赠时,如违反「信用卡合约」或「信用卡持卡人合约」条款、持卡人账户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还或有不良纪录,或客户自动放弃领取现金回赠,将不获发有关现金回赠,有关现金回赠将自动取消。

  36. 奖赏3条款及细则:

  37. 客户须以合资格信用卡签账方可享奖赏3。

  38. 优惠产品数量有限,售完即止。产品价格、图片及资料只供参考,产品图片及描述与实物或有区别,产品外观及细节均以实物及代理商提供为准。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详情请向商户店员查询。

  39. 奖赏4条款及细则:

  40. 客户须以合资格信用卡签账方可享奖赏4。

  41. 奖赏4只适用于签账净额满HK$1,000之交易(适用于 12 个月免息分期),并只适用于指定产品及信用卡。客户须签妥免息消费分期计划直接授权书,方可享奖赏4,详情请向商户职员查询。

  42. 奖赏4可与奖赏2可同时享用,惟不可与奖赏1同时享用及不适用于商户网店。

  43. 有关奖赏4的详情、条款及细则,请浏览www.bochk.com/s/a/instalment。

储值支付工具牌照编号:SVFB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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