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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中銀信用卡客戶新申請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享HK$50現金回贈」推廣之條款及細則:

  1. 「中銀信用卡客戶新申請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享HK$50現金回贈」推廣 (下稱「本推廣」) 只適用於由香港發行並印有中銀標誌的中銀信用卡、中銀雙幣卡及中銀聯營卡(下稱「合資格信用卡」),但不適用於由內地及澳門發行的中銀信用卡、私人客戶卡、Intown 網上卡、採購卡、美金卡及商務卡。

  2. 本推廣之推廣期由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日)(下稱「推廣期」)。

  3. 「合資格八達通」指任何於2023年9月30日或之前從未與任何合資格信用卡成功設有自動增值服務(下稱「自動增值」)的八達通卡或產品(如八達通卡有限公司(下稱「八達通卡公司」)發出並不時修訂之八達通發卡條款所定義,包括在iPhone或Apple Watch、Huawei Pay八達通及Samsung Pay八達通。為免存疑,所有有關更改八達通之自動增值金額申請,均不被視為合資格八達通。

  4. 每位客戶(以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計算)須以合資格信用卡完成下列三個條件,方可被界定為合資格客戶(下稱「合資格客戶」)及獲享HK$50現金回贈(下稱「現金回贈」)。每位合資格客戶於整個推廣期內只可獲享現金回贈1次。

    1. 於推廣期內,以合資格信用卡為客戶本人及/或年滿12歲的客戶親友的合資格八達通透過以下其中一個途徑申請金額為HK$500的自動增值服務,並成功獲得批核。

      • 中銀信用卡網上服務/中銀香港網上銀行、中銀香港手機銀行;或
      • 「中銀香港信用卡」微信官號;或
      • 中銀信用卡服務專線2214 3433;或
      • 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申請表格。

    2. 本推廣之登記期由2023年10月1日上午10時至12月31日晚上11時59分(下稱「登記期」)。客戶須於登記期內透過中銀香港網頁(www.bochk.com/s/a/aavs2023)、中銀香港流動應用程式、BoC Pay 流動應用程式或「中銀香港信用卡」微信官號(WeChat ID:BOCHK_CC)輸入合資格信用卡之正確資料及成功登記一次(下稱「登記」),並於完成後獲發一個登記編號,方可參與本推廣。本推廣設有登記名額限制,並只適用於登記期內首6,000名成功登記之客戶。登記名額將以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卡公司」) 之電腦紀錄為準,額滿即止。

    3. 於下表(見定義6)所列之首次自動增值交易期內,為成功申請自動增值服務之合資格八達通成功完成至少一次自動增值交易。

  5. 如客戶於推廣期前已經以合資格信用卡為客戶本人及/或年滿12歲的客戶親友的合資格八達通設立自動增值服務,該客戶將不被視為合資格客戶及不可獲享現金回贈。有關合資格客戶之定義,將以卡公司及八達通卡公司之電腦紀錄為準。

  6. 所有有關交易經卡公司核實無誤後,有關現金回贈將根據下表誌入合資格客戶首張成功登記的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內:

    申請自動增值服務及推廣登記期 完成首次自動增值交易期 誌入現金回贈之日期 將顯示誌入現金回贈紀錄之信用卡月結單月份
    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 2024年3月或4月

  7. 首次申請自動增值,毋須繳付任何費用;轉換扣賬銀行或重新啟動自動增值功能的申請,則須收取每張八達通HK$20的手續費。有關手續費將於自動增值申請獲成功批核後,從客戶用以申請自動增值的合資格信用卡戶口內扣取。

  8. 卡公司須使用申請自動增值之合資格八達通的八達通號碼,作為核對及鑑定客戶收取現金回贈的資格及客戶相關服務之用途,故合資格八達通的八達通號碼將會被卡公司及八達通卡公司互相轉移或披露。有關資料將會被八達通卡公司於現金回贈誌賬期的7個月後銷毀。

  9. 若客戶於批核自動增值申請後的18個月內,取消該用以登記合資格八達通之自動增值,卡公司保留權利向客戶用以申請自動增值的合資格信用卡戶口收取與現金回贈相同價值的行政費用。

  10. 申請及使用自動增值服務均須受相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有關之申請表上的、或指明的條款及細則。卡公司及八達通卡公司保留權利接受或拒絕任何自動增值服務申請而毋須給予任何理由。

  11. 合資格客戶若持有多於一個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只須以其中一張合資格信用卡登記一次;以其名下非合資格信用卡登記及/或進行有關交易,將不獲享現金回贈。合資格客戶若以其名下不同的合資格信用卡登記多於一次,有關現金回贈亦將會誌入首張成功登記的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內。於整個推廣期內及誌入現金回贈時,如登記的合資格信用卡曾進行轉換或提升,現金回贈將誌入新卡賬戶內。

  12. 附屬卡的登記及交易將被視為同一主卡賬戶的登記及交易,附屬卡的現金回贈將被合併計算於主卡賬戶內。可獲贈的總現金回贈將以每一個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合併計算。

  13. 登記一經完成,所有登記資料將被列入紀錄內,不可取消、更改或轉換。客戶透過登記系統獲得的登記紀錄並不代表卡公司已確認客戶符合獲享現金回贈的資格。卡公司將根據交易日期及金額核對儲存於卡公司的交易紀錄,以決定有關合資格客戶獲得現金回贈的資格。若合資格客戶持有的資料與卡公司的紀錄不符,一概以卡公司之紀錄為準。

  14. 任何虛假交易、未經許可的交易、未誌賬、已取消或已退款的交易款項均不會被列入為合資格交易。

  15. 合資格客戶於整個推廣期內及誌入現金回贈時,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及流動支付綁定狀態(如適用)必須正常、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符合資格參與本推廣及獲得有關現金回贈。如合資格客戶於整個推廣期內或獲取現金回贈時,違反持卡人合約條款、持卡人賬戶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還或有不良紀錄,或客戶自動放棄領取現金回贈,將不獲發有關現金回贈,有關現金回贈將自動取消。

  16. 所有獲贈之現金回贈不能兌換現金、轉換其他禮品及退回或轉讓,同時亦不可作售賣用途。獲贈的現金回贈只可用作有關現金回贈誌入後信用卡零售簽賬用途,並不可用作現金透支、支付任何財務費用或繳交現金回贈誌入前累積未繳之信用卡結欠。

  17. 合資格客戶獲取現金回贈後,如用作計算獎賞的交易被取消或有任何舞弊或欺詐成分,卡公司將即時取消客戶的現金回贈資格,並於該信用卡直接扣除相等於已誌入之現金回贈的金額,而不作另行通知。卡公司亦保留取消該信用卡的權利,及/或採取任何其認為適當的法律行動。

  18. 本推廣條款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以此作為法律詮釋。

  19. 除有關持卡人及卡公司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20. Apple Pay、iPhone及Touch ID均為Apple Inc.商標,已於美國及其他國家/地區註冊。Samsung Pay是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的註冊商標。Huawei Pay 為華為公司的商標,已於中國及其他國家/地區提交商標註冊。有關支援 Huawei Pay 的裝置,請瀏覽Huawei Pay香港網站。

  21. 卡公司保留更改、暫停或取消本推廣或修訂其條款及細則之酌情權。卡公司保留對所有爭議的最終決定權。

  22. 上述產品、服務與優惠受有關條款約束,詳情請參閲相關宣傳品或向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職員查詢。

  23. 如此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有所差異,一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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