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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及细则
中银信用卡「狂赏飞- 高达6%现金回赠」推广之条款及细则:
中银信用卡「狂赏飞 – 高达6%现金回赠」推广 (下称「本推广」) 只适用于由香港发行并印有中银标志的中银信用卡、中银双币卡及中银联营卡(下称「合资格信用卡」),但不适用于私人客户卡、采购卡、美金卡、及由内地及澳门发行的中银信用卡。
本推广之推广期为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包括首尾两日,下称「推广期」),并分为二个阶段(下称「推广阶段」)进行:
第一推广阶段: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第二推广阶段:2025年4月1日至6月30日
本推广之登记期由2025年1月1日上午10时至2月28日晚上11时59 分及2025年4月1日上午10时至5月31日晚上11时59 分(下称「登记期」)。客户须于登记期内透过本推广网页(www.bochk.com/s/a/ms_o25)、中银香港流动应用程序、BoC Pay / BoC Pay + 流动应用程序及「中银香港信用卡」微信官号 (WeChat ID:BOCHK_CC)输入合资格信用卡之正确数据及成功登记一次 (下称「登记」),完成后客户将获发一个登记编号,方可参与本推广。本推广设有登记名额限制,并只适用于登记期内首50,000名成功登记之客户 (下称「客户」)。登记名额将以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下称「卡公司」) 之计算机纪录为准,额满即止。卡公司或将不时于推广期内新增其他登记期及/或登记渠道,有关详情将不时透过本推广网页作出公布。
每位客户(以身份证明文件号码计算)于登记期内成功登记后,即可于该成功登记之历月所属的推广阶段起计,作有关合资格签账并可享有以下优惠:
如凭合资格信用卡于推广期内之任何一个推广阶段,于外地 (即香港地区以外) 实体商店累积零售签账 (不限任何单一签账金额,并以该签账之志账金额计算) (下称「合资格外地实体店签账」) 达HK$10,000或以上,当中于中国内地及澳门所作之签账可享额外3%现金回赠 (于每个推广阶段及整个推广期可享之额外3%现金回赠均设有上限,分别为HK$150及HK$300);而当中于其他国家/地区所作之签账可享额外2%现金回赠 (于每个推广阶段及整个推广期可享之额外2%现金回赠均设有上限,分别为HK$100及HK$200)。
如凭合资格信用卡于推广期内之任何一个推广阶段,累积合资格外地实体店签账更达HK$30,000或以上,当中于中国内地及澳门所作之签账可享额外6%现金回赠 (于每个推广阶段及整个推广期可享之额外6%现金回赠均设有上限,分别为HK$900及HK$1,800);而当中于其他国家/地区所作之签账可享额外3%现金回赠 (于每个推广阶段及整个推广期可享之额外3%现金回赠均设有上限,分别为HK$450及HK$900)。
有关上述于中国内地及澳门所作之签账、以及有关上述于其他国家/地区 (即剔除中国内地及澳门)所作之签账之定义,卡公司将根据Visa国际组织、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银联国际或个别商户之收单银行的交易国家/地区/货币(如适用)而厘定;卡公司全权酌情界定有关之定义。
每位客户于每个推广阶段最高可获HK$1,350现金回赠,整个推广期最高可获合共HK$2,700现金回赠。
合资格外地实体店签账包括透过流动支付 (须以信用卡作直接付款方式,包括透过Apple Pay、Google Pay、Huawei Pay、Samsung Pay、云闪付App、BoC Pay / BoC Pay+,或由卡公司不时发布之同等流动应用程序 (如适用))所作之交易,惟不包括透过AlipayHK、WeChat Pay HK所作之交易、「积FUN钱」交易、现金提现/现金透支、现金存户服务金额、结余转户金额、自动转账、八达通增值/自动增值(包括透过电子货币包或任何其他途径增值Smart Octopus)、分期付款 (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期、月结单分期付款、网上缴费分期及商户免息分期之每月供款)、年费、财务费用、手续费、缴交公共事务费用/缴费金额 (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税款、通讯费、会费、教育机构费用/学费、租金、或水电等公用设施的费用)、网上支付系统缴费予指定商户 (包括但不限于PayPal或支付宝)、购买及/或充值储值卡或电子货币包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BoC Pay / BoC Pay+,或由卡公司不时发布之同等流动应用程序)、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的产品/服务交易 (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外汇、过数/转账、投机买卖、保险、基金、股票之供款及楼宇买卖)、赌博交易、慈善及非牟利机构交易,以及其他未经许可之签账。卡公司全权酌情界定合资格外地实体店签账之定义。
客户以中银银联双币信用卡人民币账户所作之合资格外地实体店签账将以每人民币 1 元签账当作港币 1 元计算。
所有合资格外地实体店签账须以交易日期计算。有关合资格外地实体店签账之交易纪录经由卡公司核实无误后,有关额外现金回赠将于推广期内每个推广阶段最后一天起计之不多于三个月内志入有关的合资格客户首张成功登记的合资格信用卡账户内,安排详情请见下表。有关现金回赠将以最接近的个位数字计算(以四舍五入计算),每个推广阶段之合资格外地实体店签账(以交易日期计算)均须于翌月7日或之前成功志账,方合资格获得有关现金回赠。
推广期(包括首尾两日)
有关合资格外地实体店签账最后志账日期
志入有关额外现金回赠奖赏之日期
将显示志入有关额外现金回赠纪录之信用卡月结单月份
第一推广阶段: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2025年4月7日或之前
2025年6月30日或之前
2025年6月或7月
第二推广阶段:2025年4月1日至6月30日
2025年7月7日或之前
2025年9月30日或之前
2025年9月或10月
客户若持有多于一个合资格信用卡账户,只须以其中一张合资格信用卡登记一次。客户若以其名下非合资格信用卡登记及/或签账,将不获享有关的现金回赠。客户若以其名下不同的合资格信用卡登记多于一次,有关现金回赠亦将会志入首个成功登记的合资格信用卡账户。于推广期间,如登记的信用卡账户曾进行转换、提升或并不适用作现金回赠志入,现金回赠将志入新卡账户内、或最近曾作合资格签账之合资格信用卡账户内(以卡公司之奖赏志入及系统设定为准)。
附属卡的登记及签账交易将被视为同一主卡账户的登记及交易,附属卡的现金回赠将合并计算于主卡账户内,可获赠的总现金回赠将以每一个合资格信用卡账户合并计算。
登记一经完成,所有登记数据将被列入纪录内,不可取消、更改或转换。客户透过登记系统获得的登记纪录并不代表卡公司已确认客户符合获享现金回赠的资格。卡公司将根据交易日期及金额核对储存于卡公司的交易纪录,以决定有关合资格客户获得现金回赠的资格。若合资格客户持有的数据与卡公司的纪录不符,一概以卡公司之纪录为准。
本推广只接受有签账/电子存根/收据之交易,合资格客户必须保留有关交易之所有有关文件之正本。如有任何争议,卡公司保留权利要求合资格客户提供有关交易存根正本及/或其他有关文件正本或证据,以作核实。已递交的交易存根及其他有关文件或证据将不获发还。
任何虚假交易、未经许可的交易、未志账、已取消或已退款的交易款项均不会列入为合资格本地实体店签账、合资格网上签账及合资格缴费签账。
客户于推广期内及志入现金回赠时,合资格信用卡账户及流动支付绑定状态(如适用)必须正常、有效及信用状况良好,方符合资格参与本推广及获得有关奖赏。如客户于推广期内或获取现金回赠时,违反持卡人合约条款、持卡人账户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还或有不良纪录或客户自动放弃领取现金回赠,将不获发有关奖赏,有关奖赏将自动取消。
客户所获赠的额外现金回赠兑换现金、转换其他礼品及退回或转让,同时亦不可作售卖用途。获赠的签账奖赏只可用作有关签账奖赏志入后信用卡零售签账用途,并不可用作现金透支、支付任何财务费用或缴交签账奖赏志入前累积未缴之信用卡结欠。
客户获取现金回赠后如用作计算奖赏的交易被取消或有任何舞弊或欺诈成分,卡公司将实时取消客户的获奖赏资格并于该信用卡直接扣除已获发的现金回赠,而不作另行通知。卡公司亦保留取消该信用卡的权利,及/或采取任何其认为适当的法律行动。
请透过官方应用程序商店或中银香港网站下载BoC Pay+流动应用程序,并注意搜寻的关键词(“BoC Pay+”)。iPhone用户请透过App Store下载BoC Pay+;Android用户可透过Google Play商店、华为应用市场或中银香港网站下载BoC Pay+。如客户使用BoC Pay+流动应用程序即表示阁下同意中银香港于BoC Pay+不时所载之免责声明及政策,详情请浏览选单>帮助>条款及细则>中银香港BoC Pay+之条款及细则。BoC Pay+ 建议操作系统版本:iOS(14.0或以上)及 Android(8.1或以上)。
流动支付/电子支付工具为第三方的手机流动应用程序。其应用程序的使用条款须受供货商的相关条款所约束。卡公司并非流动支付工具应用程序的供货商。客户如对流动支付工具应用程序有任何查询或投诉,请直接与有关供货商联络。卡公司并不会对供货商所提供的应用程序或其服务作出任何保证,或对于使用其应用程序或服务时所构成的后果负责。
卡公司并无审阅或核实流动支付应用程序内的信息或其刊载或提供的数据、产品或服务或私隐惯例,且一概不就使用上述各项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不论疏忽或其他方式)。卡公司并非认同或推荐该应用程序所刊载或提供的任何信息、数据、产品或服务,卡公司亦一概不就该应用程序所刊载或提供的信息、数据、产品或服务的任何的不确或失当负责。请参阅有关第三方应用程序载有的条款及细则、相关免责声明及私隐政策。
Apple Pay 是 Apple Inc. 在美国和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有关支持 Apple Pay 的装置,请浏览apple.com/hk/apple-pay。Google Pay不适用于中银双币信用卡或中银卡。Google Pay标记为Google Inc.的商标。Google Pay适用于任何支持NFC功能,并执行Android Lollipop 5.0或以上系统的Android装置。Samsung Pay是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的注册商标。Samsung Pay只支援 NFC付款。有关支持Samsung Pay的装置,请浏览samsung.com/hk/samsungpay/#samsung-pay。Huawei Pay不适用于中银商务卡。Huawei Pay 为华为公司的商标,已于中国及其他国家/地区提交商标注册。有关支持 Huawei Pay 的装置,请浏览Huawei Pay香港网站。有关云闪付App使用详情,请浏览www.unionpayintl.com/hk 网站内「服务与产品」之流动支付内容。
本推广条款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以此作为法律诠释。
除有关持卡人及卡公司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卡公司保留随时修订、暂停或取消本推广以及修订其条款及细则之酌情权。如有任何争议,卡公司保留对所有争议的最终决定权。
如此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版有所差异,一概以中文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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