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輸入以下資料
中銀信用卡號碼(首12位數字): XXXX
*信用卡號碼不正確,請重新輸入
*推廣登記已經結束﹗多謝參與﹗


驗証碼:   
*驗証碼不正確,請重新輸入
本人已閱讀並同意接受此推廣活動的條款及細則。
本人已確認所登記的信用卡號碼無誤。
請確認您已閱讀並同意此推廣活動的條款及細則,以繼續進行登記。



條款及細則

「中國內地山姆會員商店、COSTCO高達12%現金回贈推廣」之條款及細則:

  1. 「中國內地山姆會員商店、COSTCO高達12%現金回贈推廣」(下稱「本推廣」)的推廣期為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包括首尾兩日,以交易日期為準,下稱「推廣期」)。

  2. 除特別註明外,本推廣只適用於以下簽賬方法:

    1. 由香港發行並印有標誌的中銀信用卡、中銀銀聯雙幣信用卡及中銀聯營卡之實體卡,或其透過 Apple Pay、 Google Pay、Samsung Pay、Huawei Pay或雲閃付(如適用)(下稱「合資格流動支付」)所進行之簽賬,並不適用於在內地及澳門發行的中銀信用卡、美金卡、私人客戶卡及Intown網上卡(下稱「合資格信用卡」);及/或

    2. BoC Pay流動應用程式,即透過BoC Pay流動應用程式之二維碼支付。客戶須於BoC Pay流動應用程式成功綁定香港發行並印有標誌的中銀銀聯雙幣信用卡以作支付(下稱「BoC Pay」)。

  3. 客戶於推廣期內成功登記(定義見條款(5))並以合資格信用卡或合資格流動支付或BoC Pay(如適用,以BoC Pay簽賬之客戶則毋需登記)於推廣期內逢星期五、六、日及香港公眾假期 (下稱「指定簽賬獎賞期」) 於中國內地山姆會員商店及/或COSTCO實體店(下稱「合資格商戶」)單一簽賬淨額滿HK$1,000 或以上(下稱「合資格簽賬」),可享HK$120現金回贈。

    所有簽賬淨額以該簽賬之誌賬金額計算。不適用於山姆會員商店及COSTCO 之網上交易。COSTCO 實體商店暫不接受BoC Pay之簽賬。不合資格之簽賬包括但不限於透過AlipayHK 、 WeChat Pay HK、支付宝、微信支付及其他由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卡公司」)不時指定的支付/電子錢包交易。任何虛假交易、未經許可的交易、未誌賬、沒有簽賬/電子存根交易、已取消或已退款的交易均不會視為有效交易,亦不合資格參加本推廣。本推廣只適用於已誌賬並保留有關簽賬存根的交易。

  4. 為免產生疑問,「指定簽賬獎賞期」為2024 年7月1日、7月5 至 7 日、7月12至14 日、7月19至21 日、7 月26至 28 日、8月2至 4 日、8月9至 11 日、8月16至 18 日、8月23日 至 25 日、8月30日至9月1 日、9 月6至8 日、9 月13至15 日、9 月18 日、9月20日至22日、9月27至29日。

  5. 「中國內地指定商戶簽賬高達12%現金回贈推廣」之登記期由 2024 年 7 月 1 日上午 10 時至 9月 30 日晚上 11 時 59 分(下稱「登記期」)。客戶須於登記期內透過BoC Pay 流動應用程式、中銀香港流動應用程式、 「 中 銀 香 港 信 用 卡 」 微 信 賬 戶 (WeChat ID: BOCHK_CC) 或 中 銀 香 港 網 站(www.bochk.com/s/a/cnrebate1)輸入正確資料及成功登記 1 次(下稱「登記」),完成後將獲發 1 個登記編號,即可參加本推廣。每位客戶只須於登記期內成功登記 1 次。以BoC Pay簽賬之客戶須下載並透過BoC Pay於合資格商戶支付,即可參加本推廣。

  6. 本推廣設有登記名額限制,並只適用於登記期內首 10,000 名成功登記之客戶。登記名額將以卡公司之電腦紀錄為準,額滿即止。

  7. 登記一經完成,所有登記資料將被列入紀錄內,不可取消、更改或轉換。客戶透過登記系統獲得的登記紀錄並不代表卡公司已確認客戶符合獲享現金回贈的資格。卡公司將根據有關交易日期及金額核對儲存於卡公司的交易紀錄,以決定客戶有關獲得現金回贈的資格。若客戶持有的資料與卡公司的紀錄不符,一概以卡公司之紀錄為準。

  8. 合資格交易須於「指定簽賬獎賞期」內完成(以交易日期計算)並於2024 年 10月 7 日或之前成功誌賬,客戶需保留有關簽賬紀錄的交易,方合資格獲得現金回贈。

  9. 簽賬金額只計算以港幣實際誌賬之簽賬金額(即只計算折扣後/使用優惠券/贈券/現金券後的剩餘簽賬金額)。客戶以中銀銀聯雙幣信用卡人民幣賬戶所作之簽賬,將以每人民幣 1 元簽賬當作港幣 1 元計算。

  10. 本推廣設有每月及整個推廣期最高現金回贈上限。成功完成合資格簽賬及成功登記客戶(以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計算) (下稱「合資格客戶」)於整個推廣期內每月最高享HK$120現金回贈,整個推廣期合共最高享HK$360現金回贈。有關總現金回贈將以客戶(包括其名下所有合資格信用卡賬戶)於指定簽賬獎賞期的合資格交易合併計算。

  11. 有關合資格商戶及合資格簽賬之定義,卡公司將根據 VISA 國際組 織、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銀聯國際或個別商戶之收單銀行的商戶編號或交易類別而釐定;卡公司全權酌情界定合資格商戶、合資格簽賬、商戶編號及交易類別。客戶於進行有關簽賬交易前,卡公司恕不負責澄清該項交易可否獲享現金回贈。

  12. 本推廣將根據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下稱「中銀香港」)及卡公司之交易日期及金額核對儲存於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的交易紀錄為準,以確定客戶在本推廣中可獲得的現金回贈。

  13. 客戶若持有多於一個合資格信用卡賬戶,亦只須以其中一張合資格信用卡登記一次。客戶若以其名下非合資格信用卡登記及/或簽賬,將不獲享有關的現金回贈。客戶若以其名下不同的合資格信用卡登記多於一次,有關現金回贈亦將會誌入首個成功登記的合資格信用卡賬戶。

  14. 附屬卡的登記及簽賬交易將被視為同一主卡賬戶的登記及交易,附屬卡的現金回贈將合併計算於主卡賬戶內。可獲贈的總現金回贈將以每一個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合併計算。

  15. 所有有關交易紀錄由卡公司經核實無誤後,有關現金回贈將於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誌入合資格客戶的合資格賬戶內 :

    1. 如客戶以合資格信用卡簽賬,現金回贈將誌入首張成功登記的合資格信用卡主卡賬戶內,並顯示於 2024年12月或2025年1月份之月結單上。

    2. 如客戶以BoC Pay內所綁定之合資格信用卡簽賬,現金回贈將誌入該合資格信用卡主卡賬戶內,並顯示於 2024年12月或2025年1月份之月結單上。

    詳細現金回贈安排,請見下表。
    推廣期及登記期登記期* 指定簽賬獎賞期(詳見條款(4)) 合資格簽賬誌賬日期 誌入現金回贈之日期 將顯示誌入有關現金回贈之信用卡月結單月份
    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2024年7月至9月的指定簽賬獎賞期 2024年10月7日或之前 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 2024年12月或2025年1月
    *以BoC Pay簽賬之客戶毋需登記。

    如客戶於2024年7月至9月的指定簽賬獎賞期以BoC Pay作合資格簽賬,並於2024年10月7日或之前誌賬,現金回贈將於2024年12月 31 日或之前誌入該合資格信用卡主卡賬戶內,並顯示於2024年12 月或於2025年 1 月份之月結單上。

    合資格客戶須自行檢查月結單,卡公司將不會另行通知。本推廣只接受有簽賬/電子存根/收據之交易,合資格客戶必須保留有關交易之所有有關文件之正本。如有任何爭議,卡公司保留權利要求客戶提供有關簽賬存根正本及/或其他有關文件正本或證據,以作核實。已遞交的交易存根及其他有關文件或證據將不獲發還。

  16. 客戶於推廣期內及誌入現金回贈時,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及流動支付及BoC Pay賬戶的綁定狀態(如適用)必須正常、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合資格參與本推廣及獲得有關現金回贈。客戶於推廣期內或獲取現金回贈時,如違反「信用卡持卡人合約」或「信用卡合約」(「持卡人合約」)條款、持卡人賬戶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還或有不良紀錄或客戶自動放棄領取現金回贈,將不獲發有關現金回贈,有關現金回贈將自動取消。如有任何關於現金回贈誌入的查詢,請聯絡中銀信用卡 24 小時推廣熱線: (852) 2108 3288。

  17. 客戶所獲贈之現金回贈不能兌換現金、轉換其他禮品及退回或轉讓,同時亦不可作售賣用途。獲贈的現金回贈只可用作有關現金回贈誌入後信用卡零售簽賬用途,並不可用作現金透支、支付任何財務費用或繳交現金回贈誌入前累積未繳之信用卡結欠。

  18. 客戶獲取現金回贈後如用作計算現金回贈的交易被取消或有任何舞弊或欺詐成分,中銀香港及/卡公司將即時取消客戶的現金回贈資格,並於該信用卡直接扣除相等於所獲現金回贈的金額而毋須另行通知。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亦保留取消該信用卡的權利,及/或採取任何其認為適當的法律行動。

  19. 除有關客戶、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20. 所有資料及圖片只供參考。

  21. 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並非商戶之產品及服務的供應商。客戶如對商戶之產品及/或服務有任何查詢、意見、索償、投訴及/或糾紛,請直接與有關商戶聯絡。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對商戶或其供應商所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質素及供應量)一概不承擔任何責任,不會作出任何保證,亦不會對於使用其產品或服務時所構成的後果負責。商戶將負上所有產品及服務的法律責任。對於商戶所提供的產品及服務質素或商戶會提供的額外推廣優惠/折扣,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22. 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保留更改、暫停或取消本推廣或修訂本條款及細則之酌情權。如有任何爭議,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對所有事宜及爭議保留最終決定權。

  23. 請透過官方應用程式商店或中銀香港網站下載BoC Pay流動應用程式,並注意搜尋的關鍵字(“BoC Pay”)。iPhone用戶請透過App Store下載BoC Pay;Android用戶可透過Google Play商店、華為應用市場或中銀香港網站下載BoC Pay。如客戶使用BoC Pay流動應用程式即表示閣下同意中銀香港於BoC Pay不時所載之免責聲明及政策,詳情請瀏覽目錄>設定>關於>相關服務條款及細則>中銀香港BoC Pay之條款及細則。BoC Pay建議操作系統版本:iOS(14.0或以上)及 Android(8.1或以上)。客戶需自行支付下載及/或使用BoC Pay流動應用程式所產生的相關數據費用。Apple和Apple標誌是Apple Inc.在美國和其他國家或地區註冊的商標。App Store是Apple Inc.的服務商標。Google Play和Google Play標誌均為Google LLC的商標。華為應用市場由華為服務(香港)有限公司提供。

  24. 流動支付/電子支付工具為第三方的手機流動應用程式。其應用程式的使用條款須受供應商的相關條款所約束。卡公司並非流動支付工具應用程式的供應商。客戶如對流動支付工具應用程式有任何查詢或投訴,請直接與有關供應商聯絡。卡公司並不會對供應商所提供的應用程式或其服務作出任何保證,或對於使用其應用程式或服務時所構成的後果負責。

  25. 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並無審閱或核實該第三方流動應用程式內的資訊或其刊載或提供的資料、産品或服務或私隱慣例的責任,且一概不就使用上述各項所産生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不論疏忽或其他方式)。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並非認同或推薦該流動應用程式所刊載或提供的任何資訊、資料、産品或服務,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亦一概不就該等流動應用程式所刊載或提供的資訊、資料、産品或服務的任何的不確或失當負責。請審閱有關第三方流動應用程式載有的條款及條件、相關免責聲明及私隱政策。

  26. 瀏覽人士使用中銀香港流動應用程式即表示同意中銀香港於流動應用程式不時所載之免責聲明及政策。

  27. 本推廣條款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以此作為法律詮釋。

  28. 所有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有所差異,一概以中文版為準。

BoC Pay儲值支付工具牌照編號:SVFB072

提示: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

進行登記
重新輸入